深圳公告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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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代理过不少案件,费用从几千到几十万不等,主要与案件复杂程度相关。 一般情况如下: 上述费用中,前期只需要支付律师费、公证费和证据保全费用; 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申请费,由法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并出具正式票据给当事人,申请执行时需要交纳执行费。 关于律师费,委托前双方会协商确定,一般是依据涉诉标的的大小、案件的复杂程度等确定。 如果经律师调查,发现对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明显缺乏执行能力,则不需要再支付其他费用了,律师费也可以协商减少。 但如果你提起了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裁定准许后,你将会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和《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只“通知”预交诉讼费用,并非一定就一定会判决你胜诉。在提起财产保全的时候还是要有理有据,做好败诉的准备。 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为了尽快实现债权,愿意承担更多律师费来交换更快更好的审理进程;而有的当事人在案件前景黯淡时,则会要求律师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不付或少付后期的费用。 对于这些情形,律师们早已见怪不怪了,会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其实,不论律师费是高是低,只要双方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且实际履行,就是合法有效的。

不过,对于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解决:(一)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交了加盖有原登记机关印章的注销证明文件,证明其主体资格已经消灭的;(二)法院认为属于其它机关或者组织行使职权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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