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退市股票有哪些?
2015年8月27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启动退市制度改革,并发布了《关于修改退市相关制度的决定》,对当前退市制度中的退市标准、退市程序、退市风险警示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此次改革在现有退市标准的基础上,新增营业收入、净资产和审计意见三类退市指标,并对原有指标进行了完善。具体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取消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种退市的分类;二是将原有的三种退市指标改为一种主指标“股价跌破面值”和两项副指标“财务类指标”及“审计意见类型”。其中,以“股价跌破面值”为退市主指标的首次提出,并明确上市公司每股面值不得低于1元;三是优化公司财务类指标的定量标准和触发条件,提高可操作性;四是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强化了对于欺诈发行等恶性犯罪的追责力度。
同时,本次改革对现行退市流程也进行了调整。根据修订后的退市制度,上市公司出现重大违法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时,由目前的直接退市调整为先实施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再终止其上市交易。还简化了特别代表人诉讼作为退市事前预警措施的适用情形。 据悉,上交所将于近日召开退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首单重大财务虚假陈述案件,以督促中介机构切实履行法定核查把关职责,严格履行诚信义务,维护资本市场秩序。这不仅是落实退市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也是强化退市事前预防、事中警示、事后救济的重要举措。 据深交所介绍,截至8月底,有3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报告,4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家公司被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