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怎么结算?
借款人可在办理贷款手续时选定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之一:
从第二个月起每月的1日至25日,借款人将当月应还本息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承办银行所指定的个人还款账户内,在扣款日由承办银行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扣收本息。扣款日为每月的26日,26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将在顺廷的第一个工作日扣收。遇利率调整时,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利率执行,在新的利率未执行前仍按照原贷款利率执行。在扣款日未能还清当月应还本息的,将转为逾期处理。
借款人可按照公积金住房贷款的还款计划,在每月的25日前到承办银行各营业网点还本付息,遇节假日不顺廷,由承办银行当场为借款人办理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