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火字有什么?
“五行”最早出现在《尚书·舜典》中,指代的是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与当今的化学元素周期表没有必然的联系 。五行的相配关系是:水木火土金,不是按照元素周期表排列的。
火的元素符号是“H”;红色的象征符号是“赤色”,代表火焰的颜色,所以火的象征符号是“火”。 “火”也是指代的符号,可以代表“红橙黄橘橙红色光波的长波辐射能”;同样地,“水”代表“黑蓝靛紫红蓝色光波的中波辐射能”。(注:这里指的光波频率,不是指的光线颜色) 如果单纯从元素或物质的物理属性角度来分析问题的话,那就简单了——只要找到这些属性的证明实验,就可以得到答案了。但问题是,古人并没有给这些抽象的五行下定义,而是采用比拟的方式来阐述其性质和作用。这就导致了后世人们对“五行”的解释出现了分歧。 所以,在古书上,我们对“五行”是不能直接进行判断的,只能推测它们之间的性质。
例如,《礼记·月令》中说:“孟春之月,盛德在木,……仲春之月,盛德在火。”“火”之所以“盛”是因为“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盛’”——这显然是取象类比的方式来说明的,并且“火”的性质被定义为“清洁明亮”。又如,《周礼·考工记》中记载制作钟鼎时,“钟鼎之器,大者鼎,细者钟。尊彝之事,以钟鼓之。”“钟鼓”之所以可以用来祭祀,原因在于“钟鼓”的声音能够“传远”,这与今天声学中的“共振效应”是一致的,所以说“钟鼓”具有“宣散”的作用。
除了取象方式之外,古人还采用了“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来解释五行的性质。在西方,人们把“水火不相容”理解为“水克火”;同样的道理,在古代中国,人们也认为“火土不生”是因为“火克土”的缘故——“此二者,可谓智者之思矣。” 所以,基于上述两种理论和方法,我们对那些古代文献中关于“五行”的言论,就可以做出相对靠谱的解释了。这种解释方法,在中医书籍中经常用到,所谓“五行相生相克,内生五脏阴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