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算架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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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明确一点,开发商对架空层的定义和物业公司的定义是不同的。 开发商的定义是指除电梯井、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通道等外所有的公摊面积都称为架空层;而物业公司指的架空层是除电梯井、管道井、消防楼梯等外的所有公共空间均称做架空层(包括小区道路)。 所以,从字面上看,只要开发商有将除电梯井以外的楼体架空,即为架空层。 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8中“3.2.4 住宅的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级耐火等级住宅的阳台,当间隔不大于1.0米且墙体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时, 宜设置防火门窗;当房间不超过2间时,可设置防火墙。” 从上述国家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来看,阳台是否计入建筑面积,与是否作为架空层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上承诺送半面积的阳台,则无论该阳台是否属于架空层,均应赠送一半面积给购房者。

三,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于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根据这一规则,笔者认为,既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架空层不计算建筑面积,那就应该按合同约定的意思来执行——就是开发商所建的架空层不应计收购房者的房价款,更不应该把这种架空层当作附赠的空间送给业主使用。

所以最后结论:只要是作为公摊的,就不应该作为架空层赠送!

优质答主

从定义上来讲吧! 建筑术语中,所谓“阳台”,是指住宅外与外界相连通而具有通风、采光等功能的窗前平台或挑空部分。 而题主所说的“飘窗”,一般指的就是卧室的窗外台子了。

其次呢就是一些现实性的问题。 你现在想的是,把飘窗改成一个房间或者小书房之类的使用空间对吧?那么,你必须要考虑到以下问题哦——

1.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的前提下,这个房间有没有足够的高度去承载各种功能设备、设施;比如空调外机和室内机,新风系统送风管和回风管等等。有的话还好办很多嘛……因为毕竟这些玩意儿都是有体积的哈~而且它们都占据一定的空间,要是在上面加层板啥的都要占用的啊……

2、如果没有足够的空间去放置上述东西,那就只能想想能否在上面增加一个承重墙或者柱之类的来支撑一下啦……如果上面的楼板不是预制的混凝土现浇板而是框架结构的填充墙板,那就是最好不过的了(虽然看起来好像很不结实),这样还能省掉不少成本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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