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比例怎么?
要判断公司控制权的归属问题,需要了解几个概念的区分: 控制、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实际持有人。 根据《公司法》第153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可以成为控股股东”;而所谓“相对控股”又称为“不完全控股”或“相对大股东地位”,一般是指“所持股票没有达到绝对控股的比例,但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通常定义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股份低于50%,但对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决议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由此可知,如果持股达75%就算绝对控股权的话,那么49%就是相对控股权了;同理,80%就是绝对控股权,20%就是相对控股权。
其次再来看比例如何分配的问题。 对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原则上股东们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所以不存在所谓的“强势”和“弱势”股东的问题,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权利、承担义务。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们也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来分享红利,而按约定好的其他比例来进行分红。 如果约定了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那就意味着股东之间出现了“强弱”之分——出多多的资的股东变得“弱”一点,而少少出的股东则变“强”些! 这种约定,只能存在于有限公司内部,对于外部的人来说,出资多少才是认定股东地位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