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赎回到哪里兑现?
从基金公司赎回,基金公司只是一个代为管理资产的角色,真正的持有人是基金公司的客户,也就是购买基金的投资者,所以基金公司收到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后,必须将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给投资者赎回出来并注销该部分基金份额,以实现“保有资产”的合法有效性。 那么基金公司是如何将投资者手中的基金份额进行真实赎回从而实现注销呢?一般有两种方式:
1、主动投资方式 所谓的主动投资就是指当基金公司收到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并不是直接将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当期净值予以注销处理,而是将投资者所需的资金支付给托管行,然后由托管行通知券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进行清算。具体的操作方式是托管行收到基金公司支付的赎回金额后,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基金代码和数量,委托券商通过其交易单元向交易所提出清算申请; 随后,按照交易所指定的清算交收时间,在清算交收系统提交成交确认文件和清算文件,最后获得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对账文件,完成整个清算过程。
2、被动投资方式 与上述主动投资不同的是,采用被动方式的基金公司不能直接对投资者的基金进行清算,只能待其所持有基金全部处置完毕后,将其所得收益支付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