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怎么做账?
1、现金分红: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投资收益(计算得到的分红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计算得到的应交所得税)
2、红利再投资: 不用做账务处理,根据公司分红派息的公告,登记股东变化情况即可。 但需要提醒的是: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应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了基金“不得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分红,基金管理人都不可能承担客户投资本金的损失;而且,采用现金方式分红还是红利再投的方式,对投资者本身也没有实质的影响,因为无论是现金还是红利再投资,最终的投资收益都来自于资本利得或净值的增长。对这两种方式的选用无需在意,更不必为此进行额外的会计处理。
基金分红账务处理如下:
按市值法计价的投资基金,当基金实现投资收益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投资差价收入
贷:清算备付金
借:清算备付金
贷:待分配收益
按成本法计价的投资基金,投资收益与投资成本相抵后,如果有收益,按照应分配给投资者的收益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损益平准金——未分配收益
贷:待分配收益
如果没有收益,则不作分红账务处理。会计期末,“待分配收益”科目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作为下年度账面收益的预提分红。
基金投资者收到上述基金分红款时可以分别入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基金分配收益的确认。基金分配在尚未向投资者实际分配以前,应确认为留存在基金管理人处的收益,待实际分配给投资者时,再确认其投资收益的实现。基金投资者收到的基金分配收益,其应税所得确认的时间可按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