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乒乓球协会几年选一次?
乒乓球协会是体育社团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成立: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 有符合章程规定的章程;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申请成立社会组织,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发起单位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每个发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都必须参加筹备会议; 所有发起人必须签订同意成立的协议。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记管理机关将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在上述条件中,并没有规定一定得是企业家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才能成立乒协。相反,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很多国家的乒协都是由一些普通的乒乓球运动爱好者牵头组建的。 比如说,新加坡第一个乒乓俱乐部是由4个华人青年于1931年创办的;而英国的第一个乒乓球俱乐部则是由一群来自英国的亚洲移民在1950年建立的。
回到问题来,县级级别的乒协要由多少人来申请成立呢?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民可以从事的法律行为除了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之外,还包括申请行政许可。一个人是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设立县级乒乓球协会的申请,并在获得批准之后,举行协会成立的仪式。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人可以”是指自然人可以提出申请,并不表示申请人一定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如7岁小孩),也不意味着申请人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比如,在某地希望建立一家乒乓球俱乐部,就可以由这个俱乐部的成员共同向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成立登记申请书,经核准后,即可颁发许可证照。 同样,在一个县城里也可以由一批乒乓球爱好者向所在地的政府提出设立协会的申请,并获得批准后,举办成立大会。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涉及到选举的问题,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