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能作为法人吗?
可以的,新公司法没有限制合伙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而且目前工商登记中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没有关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证明材料了,也就是说只要合伙协议和章程没限制某位合伙人(自然人)或者股东(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就可以。
不过合伙企业担任法人还是有一定的风险存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和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副本);不具备开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说明理由。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范围和办法机构名称作出规范的规定,并予以登记。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该机构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其分支机构或代表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首先以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但如果因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纠纷,则直接由被执行合伙企业承担相应责任,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之就是一句话,合伙企业法人跟其他类型的企业法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没有区别的,都是直接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