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罚过哪些外企?
2015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核准四川能投铝电有限公司建设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的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决定予以核准。 该项目由神华集团控股的四川能投集团下属企业投资新建,位于凉山州德昌县德州工业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台35万千瓦发电机组及配套供热系统、输煤系统、除尘系统、消音抑噪及环保设施等。预计2016年下半年第一台机组投产,第二年全部建成投产。 根据《通知》,国家发改委对四川能投集团申报的该热电联产项目作出了三项“限制”条件,包括“本项目供电部分所产生的亏损由热电厂通过提高供热价格方式弥补”“在供热期内,若热源不能满足供热需求时,须优先保证供热需求”以及“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不污染周边环境”。
此次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高达79亿元,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56.4亿元、银行贷款22.6亿元。 据记者了解,由于此前国内电力项目审批严格,且多年未有新增火电产能指标,此次四川能投集团获批的火电项目可谓是“福利”,甚至受到业内称为“国家给的一个惊喜”。但值得关注的是,这一项目被要求实行供热“亏补”机制——即供热收入如果低于成本,则用发电收益来弥补。